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7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两个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不可否认,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比较僵化,不仅影响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而且影响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最新的一项公共人事制度调查显示,公务员管理在激励制度、晋升制度、工薪制度、责任制度、退出制度、考核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缺陷。如此背景中,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规定,其积极意义不容小视。
首先,应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个类别,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清除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专业化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职场文化,这是对“官本位”文化的一种消解。这也意味着,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年功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特别是,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考核评价综合体系。比如,实行考核规定与单位业务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用实用足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挂钩,体现出“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开始有危机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有助于打破公务员的“金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
在现实工作中,困难和问题往往发生在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法、经验往往产生于基层,各项惠民政策最终也要落实体现在基层。从优秀基层公务员中选拔人才无疑更加便利,也更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可。
拓宽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通道,有利于培养国家机关工作所需要的经验型、实干型人才;与此同时,公开公平的遴选机制,有助于基层公务员在平等竞争中向上流动;除此之外,更加畅通的向上流动渠道,将为那些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公务员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从而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