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2日,8:30-12:00 15:00-18:30,报名地点:汝阳县人社局门口(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办公室),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试卷,其中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为申论,两科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洛阳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112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8名,各乡镇事业单位84名(其中含定向招聘3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 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定向招聘的3名乡镇事业人员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的3名乡镇事业人员为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6、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限专业相一致;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填写《2016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2日
8:30-12:00 15:00-18: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社局门口(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办公室)
3、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
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5);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征求本人意愿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如不同意调剂,退还所缴的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并于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8:30-12:00,15:00-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定向招聘对象
1. 定向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定向招聘:
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中,共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2)。
(另外,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经县委组织部同意,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干部额外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此方案不再显示,相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加分政策
根据洛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四)提交材料
(1)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的需提供共青团洛阳市委、共青团汝阳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4)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定向招聘资格,不享受此政策。
对审核符合定向招聘条件人员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试卷,其中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为申论,两科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岗位面试方案另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原则:
1、拟聘用的县直单位人员,按招聘职位表聘用,由招聘单位具体分配;
2、拟聘用的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及男女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分配表见附表2);
3、拟聘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中定向招聘的3名人员,根据定向招聘职位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www.ryrsj.com/)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236323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附件1:2016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6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表
附件3:2016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附件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