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肿瘤医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报名方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开封市肿瘤医院办公室进行报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开封市肿瘤医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编委批准(汴编办【2016】57号)和市总工会同意,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
(六)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6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开封市肿瘤医院办公室进行报名,并填写《开封市肿瘤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4.准考证领取: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于笔试前一天到报名处领取个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分专业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持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名单实时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人社局研究批准后,可按计划进行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研究批准后,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考核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3.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核时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没有学历认证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4.体检和考核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现场报名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五福路125号开封市肿瘤医院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 院办
招聘咨询电话:0371-23968120
招聘监督电话:0371-25665668
开封市肿瘤医院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