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6年10月启动,就在国考启动前夕,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部令,公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宣布废止2009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也就意味着即将来临的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执行新的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新规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了加大了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据介绍,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任何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考试作弊行为“零容忍”。一是继续严把考生纪律关。《办法》规定,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长期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录用考察的依据。二是加强对录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规定,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大了对高科技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办法》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家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雷同答卷处理的有关内容,为惩处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的行为提供了依据。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启动,广大考生需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切勿报以侥幸心理。在考前结合考试大纲系统复习,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国家公务员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实力迎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