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丘虞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为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商丘虞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商人文〔2007〕27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关于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在岗在册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目前在岗在册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1、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目前在岗在册的大学生村干部。
2、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服刑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6年10月11日“虞城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为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服务基层证明1份,加盖乡镇党委和虞城县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鉴。
2、报名时需提交《虞城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从“虞城网”下载)一份,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
4、本次招聘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与聘用资格,解聘大学生村干部的身份。
(五)总分奖励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总分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以上表彰的加8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担任村“两委”正职的大学生村干部除以上奖励加分外,另加2分。
(六)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
大学生村干部所报岗位不受人数比例限制,招聘考试实行目前在岗在册大学生村干部全员报考。对没有特殊情况不报考的,今后不得以大学生村干部身份报考商丘市区域内的各类考录,且届满自动解聘。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名者应于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在虞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审查确认,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大学生村干部奖励加分。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研究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进行统一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即行解聘大学生村干部身份。
五、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事业全供,工资由县财政供给,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3029597
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