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外贸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组织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拓宽招聘渠道,创新引才聚才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在省商务厅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应聘人员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学校网站查询。
四、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由河南省外贸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校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监督办、教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6、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主要程序有:信息公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具体时间按照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实施方案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省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www.hncom.gov.cn/)和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hnfts.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规定时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学校负责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按规定时间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纳手续。拟免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6、各招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或取消拟录用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人员按规定时间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实施,面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1、公开招聘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类别情况,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单科成绩×50%之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50%。
(2)笔试时间地点。本次笔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依据考试情况划定。
(4)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凭持相关材料到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加分人员情况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集中公示。
2、公开招聘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学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试,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内容。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形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专业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专业考核组围绕专业内容的有关问题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省人社厅网站、省商务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的问题按人社厅相关规定办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报名及笔试环节接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体检及考察环节接受省商务厅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