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濮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00名公告

2016-11-3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6濮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00名公告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 拟在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3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30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上岗。具体招聘安排流程详见下文。
2016濮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0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就业[2014]14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濮政[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在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帮扶的原则,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就业困难大学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足、用人紧张的问题,确保有就业意愿并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未就业大学生实现就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拟在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3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30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上岗。
  三、安置对象
  毕业两年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3)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4)从参加2016年濮阳市“政府购岗”和“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中择优招聘;
  (5)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四、安置步骤
  (一)岗位开发阶段(10月12日— 11月23日)
  我市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所需岗位;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
  3、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
  (二)信息发布(11月24日—11月30日)
  主要通过会议、网络等途径向市直各单位公开发布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数量、安置程序、政策待遇等信息,组织市直各单位填报《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用工需求信息表》。
  (三)人员招用( 12月1日—12月15日)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审核批准的计划控制范围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对接,实施双向选择,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招聘地点另行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直50个机关事业单位(系统)开发了3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我们将于12月1日至2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市石化路与开州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举行专场招聘会,供双方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的,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市劳动就业处备案,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组织上岗(12月16日—12月31日)
  市直各单位根据“双向选择”情况进行择优聘用,对拟聘用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汇总,并填写《市直单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聘用表》,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在市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各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用工期限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若单位继续留用,财政部门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解决。
  六、工资待遇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岗位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财政补贴标准现为每人每月900元,单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聘用大学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财政予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现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
  七、岗位管理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每月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考勤、工资发放等情况,并在单位公示,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和服务,并代管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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