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博士)150人公告

2017-10-1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博士)150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7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50名博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及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院校毕业博士研究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www.htu.cn/rsc/)网站,发布时间为2017年10 月9日至2017年 10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具体简历投送邮箱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 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由我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会同校内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凯,联系电话:0373-3326201。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3-3325862(校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点击下载>>>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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