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市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2017-11-0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开封市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公告发布,本次共计划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60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8:00至11月8日18: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开封市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才资源,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委托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属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60名,其中招聘退役士兵岗位30名,汽车驾驶员岗位8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0名,文员岗位12名。
  招聘计划及岗位资格条件见《开封市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身份及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城管执法协管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属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是在城管执法协管岗位工作,对城管执法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是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派遣人员。此次拟招聘的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河南省省内常住人口户籍;
  (四)年龄在20岁以上,35岁以下(1982年11月03日至1997年11月0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六)退役士兵和汽车驾驶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其它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8:00至11月8日18:00期间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网址:www. kf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7年开封市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此次城管协管招聘中,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11月8日18:00后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7年11月9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领取方式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1日8:00至18:00期间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参加实操考试人员,应于2017年11月11日9:00至17:00到市民之家四楼B区5号窗口,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5、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缴纳30元考务费。
  6、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为本次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7年11月12日15:00-17:0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实操考试
  1、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简称“实操考试”)。
  2、实操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7年11月12日8:30进行实操考试。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4、此次实操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和实操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退役士兵、文员岗位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汽车驾驶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和实操考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确定为不合格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A2驾驶证;参加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确定并通知应聘者。
  (五)岗位计划调剂
  1、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指标调剂到文员岗位;文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指标调剂到退役士兵岗位;汽车驾驶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指标调剂到退役士兵岗位。
  2、调剂情况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六)体检
  1、通过资格确认人员参加体检。
  2、除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条件外,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4、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自动递补。
  5、体检结果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员岗位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开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相关协管岗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聘用政策调整,则按政策规定执行。
  4、劳动合同期满3年,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协管人员现实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单位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聘用人员的工资为每人1700元/月。
  六、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和规定参加笔试、体检、考察、报到和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工作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监督电话:0371-23666661
  咨询电话:0371-23857996(时间: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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