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阳邓州市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2017-11-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南阳邓州市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于2017年11月21日在新乡医学院就业中心招聘大厅参加校园招聘。(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和招聘院校就业网上同时公示,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南阳邓州市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为促进邓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经邓州市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9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总计划招聘277人,已在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以及在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8人。本次面向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91名,详细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于2017年11月21日在新乡医学院就业中心招聘大厅参加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zshrss.gov.cn)和招聘院校就业网上同时公示。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1、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专业及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于2017年11月21日在新乡医学院就业中心招聘大厅参加校园招聘。(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和招聘院校就业网上同时公示,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研究生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2018年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1、评委:从高校及本市抽派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评委,对应聘学生试讲情况进行评判。
  2、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本专业知识、仪表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给予评分。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为所报岗位本专业知识及应知应会的能力知识。
  4、每个评委小组每场将考生面试成绩汇总,由评委组长及纪检监督员签字。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和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对面试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
  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限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往届毕业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到证、档案提交到人社部门。2018年毕业生毕业后将档案提交人事部门后,统一审查、体检。
  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审核、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往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15890861779
  监督电话:0377-62287899
  原标题:邓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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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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