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5

2017-12-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5
  1.
  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  )负责制。
  A.行政首长
  B.政府全体会议
  C.政府常务会议与行政首长
  D.委员会
  2.
  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但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第一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赠予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C.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消合同
  D.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消
  3.
  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适当的一项是(  )。
  A.累犯不适用缓刑
  B.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
  D.如果没有法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
  下列争议中,不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A.中纪委作出的具体处理决定
  B.国家发改委所制定的规章
  C.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
  D.某民族自治县人大所制定的自治条例
  5.
  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不包括(  )。
  A.临时居住地
  B.经常居住地
  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D.户籍所在地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由此可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某对外甥说如果数学竞赛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他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故赠与合同成立。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甲某有权撤销合同,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款规定。
  3.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对象: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条件: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另外,缓刑犯都规定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内,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考察,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予以公告。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BCD
  解析:
  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即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包括:1、内部行政行为2、对民事纠纷处理的行为3、抽象行政行为。本题中A党委做出的决定是内部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B、C、D分别是国务院部门制定法规、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都是抽象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BCD。
  本题相关知识点: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5.答案: A
  解析: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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