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阳唐河县委办公室遴选公告

2017-12-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南阳唐河县委办公室遴选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县委办政工科(行政中心731室)。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适用于本次考试,考生可参考使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公开遴选中共唐河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中共唐河县委办公室工作力量,高标准完成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办公室的工作水平,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拟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1、公务员岗位3名。
  2、全供事业岗位3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范围和对象为:县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在编在岗已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报考全供事业岗位的人员范围和对象为:县直、乡镇(街道)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12月28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党组织要给予大力支持。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委办政工科(行政中心731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7年唐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1份;
  (3)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
  (4)近期(15日内)免冠(同版蓝底)1寸照片6张。
  4.资格审查。县遴选办工作人员对照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按照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遴选岗位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县政府网站、行政中心大厅公布。
  (三)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在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经考察,如出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县行政中心大厅张贴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办政工科):0377-68933999(正常上班时间)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遴选县委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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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河县公开遴选县委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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