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72
1.2013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发布并实施。根据这一条例,涉及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组成和职权的党内法规,以及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党内法规,须经由_______审议批准。
A.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B.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C.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
D.党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
2.
王某委托律师向区建设局发律师函反映其所购商品房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查处。同年,区建设局经过调查后,以复函的形式答复称该商品房设计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王某不服,以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区建设局履行行政职能。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可以自己参加行政复议
B.王某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D.王某死亡后不能委托其亲属代替他成为申请人
3.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
B.县级政府的决定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4.
以下属于限制性行政指导的是( )
A.建议科学种田
B.抑制物价暴涨
C.提倡晚婚晚育
D.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
5.我国刑法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对法律没有规定的侵犯公告利益的行为,应该( )
A.不定罪
B.依照习惯定罪
C.依照法律定罪
D.依照以往判例定罪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十二条 涉及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组成和职权的党内法规,以及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党内法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2.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在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但是在特定条件下,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也可能发生转移。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形有:>(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有权申请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起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答案: B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指导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其中主要的分类方法:
第一,以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第二,行政指导以其指导层次为标准,分为宏观行政指导和个别行政指导。
第三,行政指导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分为促进性指导和限制性指导。
第四,行政指导以行业或部门管理领域为标准还可分为教育、科技、商业、对外贸易等若干类别。
第五,行政指导以其功能为标准,分为管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促进性行政指导。管制性行政指导是指对于妨害秩序或公益的行为加以预防或抑制。
A、C选项并非行政指导,而B选项不具有限制性,因此选D。
5.答案: A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因此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