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司法效能,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服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有遗传性疾病史及心脏病、冠心病、白癜风、癫痫病等隐性疾病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郑州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格之林假日酒店一楼会议大厅。
3.需携带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地址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
(2)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拟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拟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及综合素质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371-87089991、8619868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86527963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6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执行局辅助人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70%)、速录(30%)
(3)信息技术人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70%)、计算机技能(30%)
3.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为1:3,笔试合格人员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进入政审环节。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负责航空港法院派遣人员的日常使用和绩效管理。
(二)通过政审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
八、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aigon.cn)、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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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政审表
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