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工程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2018-09-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工程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教师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鹤壁工程技术学院2018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引进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引进招聘77名专业教师,8名辅导员;鹤壁工程技术学院计划引进招聘15名专业教师。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2019 年7 月31 日 前毕业的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海外留学人才(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的归国留学人员);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2年 9月 13日 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7年 9月 13日 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1967年 9月 13日 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鹤壁市及所属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本次引进人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鹤壁市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公告,于 2018年 9月 25日 至29日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按公告要求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登记表。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等相关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核
  本次引进人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超过1:1的,从符合条件人员中直接确定考核对象。对直接确定考核对象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试讲和答辩考核,满分100分,分值分别为试讲70分,答辩30分,总成绩不满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超过1:1的,采取面试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满分100分。体育、舞蹈、音乐专业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实际操作,分值分别为40分、30分、30分;其余专业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专职辅导员面试方式为演讲和答辩,分值分别为 70分和30分。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核报考资格、德的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因考核对象放弃、考核不合格等因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确认登记表参加考核、体检等程序。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鹤壁市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鹤壁市人社局、学院纪委、学院民主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击下载>>>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