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8:00至10月19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工、组织、人事、纪检、教务等相关部门开展本次招聘工作。人事处、人才办具体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要求近三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6.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1988年元月1日 )。
7.实验教师、专业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1983年元月1日)。
凡我校博士家属,年龄可适当放宽(截止到1980年元月1日)。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enshi.hnuahe.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 16 日至10月19 日。每个招聘环节的安排将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系统”(链接: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74),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8:00至 10月19日18:00。
2.资格审查:我校资格审查采取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和复审(现场确认)的形式。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8:00至18:00。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材料等;(5)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校园网网站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个人素质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面试成绩及排名随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总人数,将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以上时间节点,请以人事处最终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其人事档案委托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聘期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岗位同职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771159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3515669 (学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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