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栾川县招聘特勤人员公告

2018-11-1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洛阳栾川县招聘特勤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1月21日。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河南洛阳栾川县招聘特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促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豫纪联发〔2018〕2号)有关要求,根据栾川县《关于组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看护队伍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录特勤人员35名(男20名,女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栾川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公安与司法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体育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具体详细分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10号文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人员35名。分男女岗位,男20名,女15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特勤人员,除符合招聘所规定的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特勤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性不低于1.7米,女性不低于1.6米;
  5、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应从事看护工作的重大疾病。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如心理素质不符合从事特勤看护工作要求的情形。
  五、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1月21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咨询电话:0379-66822439。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2、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page]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区分男女考生,分别按照招聘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生总成绩,区分男女考生,按招聘计划对35名拟录用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体检。若出现因身体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举报反映的,领导小组将进行查证核实,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择优递补进行考核复审。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财政和人社部门核拨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报到,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录纪律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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