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市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8-11-2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洛阳市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18年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
  二、选调方式
  以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数量
  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财政全供事业岗位5名(参公2名,非参公3名)。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八级及以上职员,不含聘干、工人)。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遴选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选用后即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9-66831543
  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单位同意报考及无违纪违法证明。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并在“中国栾川网”、“栾川人才网”、“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纪党规中的重点内容,公务员应知必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岗位1.5倍时和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选调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到岗工作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由县纪委监委商请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公告、通知均在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栾川人才网(http: //www.lchero.com)、“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参加选调人员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选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规违纪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831543
  点击下载>>>
  栾川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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