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名确认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9:00至3月31日17:30前,首先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
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在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上统一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于4月3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于4月 5日17:30前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天中山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南角4楼),填写《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
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笔试考务费缴纳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当地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9:00至3月29日17: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天中山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北角5楼)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驻马店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96- 2817649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考录过程中,报考驻马店职位的相关信息(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体检和报考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均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望广大考生注意及时浏览网站,防止出现漏考等问题发生,逾期未参加各考录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