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濮阳市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校园招聘采取河南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河南大学,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经清丰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8名。公告如下:
一、县情介绍
清丰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总人口72.1万。古称顿丘,曹操曾任顿丘令,因隋朝境内出大孝子张清丰,唐大历年间,钦定更名为清丰县,是中国唯一以孝子之名命名的县。被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孝道文化之乡”。抗战时期,中共中央北方局、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暨第一兵工厂曾设在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邓小平、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领导抗日战争,被誉为“中原红都”。
清丰县处于黄河冲积平原,县境内及周边三纵(京港澳、大广、德商)两横(濮鹤、安南)5条高速公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从清丰县出发,5个小时可到达北京、天津,2个小时到达郑州、济南;距即将开通的郑济高铁濮阳站6公里左右。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厚德、包容、创新、笃行”清丰精神,实施开放合作共赢战略,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活力中心区、文化传承区、生态涵养区、融合示范区、红色旅游区等“六区”建设,全县经济呈现出结构优化、稳中向好的好趋势、好态势、好气势。2014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是河南省首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示范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
二、学校背景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属清丰县教育园区高中部,是清丰县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共同打造的一所新型办学体制的公办学校。
教育园区总投资6.7亿元,占地533亩,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其中高中部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教学楼、2栋学生餐厅、6栋学生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综合楼各1栋,标准运动场1个,200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1000人。2019年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980名、36个班。
学校和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深度融合和全方位的合作。县政府在办学条件、人才引进、教师招聘、资金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设立教师激励基金,在职教师年人均不低于2万元。设立“教师成长基金”,每年在全县教师队伍中评选5%左右的优秀教师,并给予奖励。搭建优秀教师发展平台,设立“名师工作室”,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到国内外名校跟岗学习,提升个人发展空间。办公环境优越,配备现代化、智能化办公设施和教学装备。在提高教师各项待遇方面出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华中师范大学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办学定位高,办学理念新,办学思路清,管理体制活,定位新时代育人目标,力争用6-10年左右的时间,将学校打造成全市一流、全省知名的示范样板高中。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采取人才引进与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引进省级高端人才9名,招聘一线学科教师79名(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
(二)政策及待遇
1.引进的省级高端人才每人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万元,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免费提供不低于120平方米住房,工作满10年的,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2.新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每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10年。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每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10年;
3.前期为新招聘教师提供半年的临时性周转住房;
4.配偶为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的,可结合人社部门妥善安排工作;
5.优先安排新招聘教师子女入学入园;
6.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解决;
7.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8.按规定享受人均2万元的教师“激励基金”和优秀教师“教师成长基金”奖励;
9.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配备笔记本电脑等必要教学设备;
10.在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招聘范围及办法
面向社会采取人才引进的办法引进省级高端人才,面向高等院校采取校园招聘的办法招聘一线学科教师。
六、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省级高端人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须是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获得者,包括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称号;
3.年龄在45岁周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副高级以上职称;
5.现岗位为高级中学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在全省有一定的影响;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校园招聘教师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成绩及格(补考及格除外),政审合格;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清丰县人民政府、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校园招聘相关院校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根据时间安排赴有关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政策,面向学生宣讲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前景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校园招聘采取河南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河南大学,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河南大学以外的院校的毕业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每名毕业生只有一次报名资格,不得多校重复报名,一旦发现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招聘后的剩余名额,适时到其它院校进行招聘,名额招满为止,有关招聘信息,请关注补充公告。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大学(研究生)成绩表、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证件照4张。
高端人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自发布公告起,截止7月底结束,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发至hsfzgdrczp@126.com邮箱,联系电话:0393—7767866,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谈。面谈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个人简历。依据面谈情况,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加面试人选与本次校园招聘岗位的比例达到1.2:1及以上,即可进行面试。
高端人才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学科)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集合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另行研究决定递补事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应聘者所在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
联系人:胡家朗 15337169338
王世作 13839358656
邮箱: hdfzqf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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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