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许昌市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2019-04-1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许昌市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19日。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县城梅里路中段县人社局院内一楼)。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鄢陵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需要,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现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人员。录用的人员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 所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做事积极主动、执行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岗位要求

  1.熟悉城管、城建、清障拆迁等业务及国家相关政策,报考岗位主要服务于城管、城建、清障拆迁等岗位。

  2.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3.性别:男性7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4.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 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社局与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岗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19日

  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县城梅里路中段县人社局院内一楼)

  2. 报名与审查

  (1)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报名表》(登录鄢陵人民政府网在公告公示栏查找招聘公告,下载《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A4纸打印并填写一式三份),上述证件各提供复印件三份和近期免冠正一寸彩色照片4张。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2)提交个人亲笔手写《应聘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自我性格描述或自我评价、求职动机或对乡镇城管、城建、清障拆迁等工作的认识等。不少于500字。

  (3)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材料虚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通知领取准考证(不准代领)。

  (二)考试与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笔试时间: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另行通知。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面试时间: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另行通知,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4. 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公示。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6. 岗前培训。选聘人员确定后须接受不少于3天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协议。

  三、管理和待遇

  1. 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 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津贴补助构成,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 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奖励。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经县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4.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鄢陵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ling.gov.cn)公告公示栏

  政策咨询电话:0374-7167256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社局、柏梁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县纪委全程监督。


  鄢陵县柏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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