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邓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2019-04-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南阳邓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邓州市参加“南阳2019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更高效快捷的招聘引进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依据“南阳2019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主题活动日工作会议”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邓州市拟面向国内外招聘引进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40名,现制定招聘引进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邓州市参加南阳2019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五)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邓州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2019年邓州市已拟录用签约的专业技术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半天,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019年5月4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所有应聘人员到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老年服务与管理系(2号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往届毕业生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职称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简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往届毕业生同时提交《2019年邓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由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安排

  招聘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将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解决事业编制。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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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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