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强化农村治理 农民安居乐业

2019-05-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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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农村治理 农民安居乐业

  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是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根据。可见,加强农村治理事关重大。然而,农村社会经济深刻变化,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与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相互交织,无不考验基层治理者的水平。因此,惟有兼顾法、礼、德,方能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保障农村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需要以法为本。法制是公民社会生活的规范指导,是社会良性治理的理论依据。如今,中国的法治建设犹如“舟至中游”,面临更加开阔的行进空间,也面临着“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挑战。农村地区,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有之;司法队伍素质低下有之;法院建设分布不均有之;司法服务形同虚设有之。。。此般种种,不一而足,致使多数农民不懂法、不信法、不用法,导致纠纷难以化解,矛盾层出不穷。如若失去法治精神,现代农村治理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无基之台。因而,必须以“一以贯之”的决心,以“一脉相承”的信念,以法制为底线,推进农村治理。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需要以礼为规。农村面积广大,农民数量众多,仅凭法治,农村善治难以实现。而民间调解作为法治手段的重要补充,在农村治理过程中作用巨大、意义深远。所谓民间调解,是指以民间的风俗习惯、家风家规、村规民约等要素作为调解纠纷的重要依据,用礼俗支撑乡村治理。当下的农村,纷纷制定村规民约,解决村民纠纷,引领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秩序。然而,礼治并非“一帆风顺”,存在解决力度不够,调解效力缺失,甚至过程有失公允等弊病。然,“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必须以“爬坡过坎”的勇气、以“滚石上山”的毅力,让礼治成为法治的辅助,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需要以德为纲。中国是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以和为贵”、“诚信友善”、“见贤思齐”等崇德向善的文化虽然历经沧桑,但始终历久弥新,影响着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民。同样,道德教化亦能在引导农民行为,实现基层善治中发挥重要作用。正如“乡贤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重要表现,以新乡贤的力量,向乡村社会示范优良品德,建设淳美家风,引导社会风尚。并且监督乡民行为,规范族人言行,解决村民矛盾,加强农村治理。“猛将必起于卒伍,宰相必发于州部”。习总书记的殷殷期盼犹在耳畔。农村治理呼唤乡贤,农村进步需要乡贤。必须鼓励扶持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农村振兴方能指日可待。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正是在跬步的迈进中,瓶颈才能突破,难关才能攻克,问题才能解决。因而,在农村治理过程中,应有永不停滞的坚持,也要有脚踏实地的定力,以法、礼、德为坚固础石,搭起通向乡村振兴、社会兴盛、民族复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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