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郏县选聘优秀人才公告

2019-06-1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平顶山郏县选聘优秀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在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郏县人民政府关于郏县2019年公开选聘100名优秀人才的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经2019年6月4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郏县域外在职在编城市建设及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金融管理、投融资管理、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法律、融媒体等岗位专业人才或从事以上岗位的其它专业人才,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单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人员。

  2.郏县域外国有企业在岗城市建设及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金融管理、投融资管理、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法律、融媒体等工作岗位专业人才或从事以上岗位的其它专业人才正式职工,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单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县党政机关组成部门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选聘100名。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郏县政府网站(网址:www.jiaxian.gov.cn)上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在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1张,《郏县2019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一份,要求年限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岗位数。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选聘人员须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及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留意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准时领取准考证,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低于此比例,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员报经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选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原职级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正式聘用人员县财政给予5年15万元(每年3万元)住房补贴。聘用人员服务期三年以上。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选聘优秀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晓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孙钦召(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永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彦锋(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卢卫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志伟(县编办主任)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军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咨询电话:0375-5161176

  监督电话:0375-5165324

  本方案由郏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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