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

2019-06-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8:00至7月5日17:3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顶山市湛河区 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强湛河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服务于湛河区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认定尚未完成、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它报考条件符合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招教考试。但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发放的,须提交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8.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必须与毕业证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和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3日8:00至7月5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特别说明: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其它报考条件符合的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填写本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种类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填17位0,通过初审后可参加笔试。

  2.资格初审。2019年7月4日8:30至2019年7月6日17:00,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7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相关材料,考务费予以退还。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7月9日9:00至2019年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最高加5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湛河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5.为湛河区教育连续志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表现优秀者加3分,每多一年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志愿服务学校提供证明(加盖公章),附学校支付志愿服务生活补贴的相关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湛河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公章)。

  6.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按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于2019年7月15日至16日到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上述1—6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在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本人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未拿到教师资格证者,必须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普通话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在职人员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指纹图像采集。报考人员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报考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2.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湛河区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2.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63375 0375—765803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6580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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