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封顺河回族区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7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顺河回族区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顺河回族区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教师42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直属学校及幼儿园。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42人(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29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其中:面向在顺河回族区属学校代课5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入职)在岗不在编教师招聘20名,面向社会招聘2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所报教师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和学历,且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顺河回族区属学校代课5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入职)的人员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苹果园街道东环北路30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A4纸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下载)1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3、在顺河回族区属学校代课5年以上的还需提交在顺河回族区属学校任教证明(由校、园长出具报考人员任教时间、所在学校发放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加分申请表(附加3,可从顺河回族区政府网上下载)1份,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急需用人申请,经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顺河回族区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加分体现在笔试环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成绩加5分。
2、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 7 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两套命题(中小学为一套试题、幼儿园一套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室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一般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同一学科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中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在顺河回族区属学校代课5年以上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到区直属学校,不服从分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与应聘人员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
(一)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www.shunhe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本简章由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22339882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3:00-6:00)
监督电话:0371-223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