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9-10-3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安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6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安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本次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男性,主要从事法警和执行司法辅助工作),由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安阳县法院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0月01日--2001年10月01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2、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现役军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上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应聘者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人民公园西大门西行100米路北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372- 5396298 。)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技能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及计算机办公基本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尾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不再笔试,采取计算机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工资标准依据学历确定,大专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200元/月,研究生学历25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372-5396298(工作时间内)

  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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