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阳洛宁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2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洛阳洛宁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9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9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洛宁县2019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工作活力,满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在岗在职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1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员充实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事业单位。

  三、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对象为纳入洛宁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卫健委系统的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高中学历);

  3.在岗在职;

  4.政治可靠,思想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6.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洛宁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职在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资格初审、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板块《洛宁县2019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洛宁县2019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2019年11月25日-27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签署意见。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一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汽车站斜对面)。

  3. 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由主管单位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原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报名表之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属于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人员,提供退伍证和复员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无学历认证报告或无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5)报名费30元。

  4.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2,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5.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具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成绩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1.2比例的或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总成绩将通过洛宁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

  体检和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选岗

  拟选调人员采取按总成绩选岗方式选择乡镇(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乡镇),由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所属事业单位。本次选调,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乡镇,选择乡镇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九)聘用

  1.选岗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工资待遇:录用为选调人员并按时到岗位工作的,按个人档案工资统一由财政统发。是原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人员的,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乡镇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是原在岗不在编人员的,可享受乡镇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恢复原人事编制和待遇。

  4.聘用人员初次聘用期5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申请调出(借出)聘用单位。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定向选调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选调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调政策公开、选调计划公开、选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考试面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研究后进行调整或补充。本公告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268620

  0379-66281010(报名期间咨询)


  洛宁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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