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市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2019-12-0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郑州市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0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补充工程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单位服务能力,经新密市委、市政府批准,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3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名额13名,统一派遣到新密市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见附表(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工作;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本职工作;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以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为准;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5.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或者服兵役期间和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招聘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实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 12月10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行政路66号,人社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应持证件。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并填写《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人员报名时另需提供个人近期同底版(红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在照片底端)。《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报考人员从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自行下载,报考者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经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6.报考者于2019年12月16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医学影像专业岗位、康复治疗技术和面向大专学历毕业生招聘的临床专业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的临床专业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医学影像专业和康复技术专业岗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本专业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值计算,愿意参加笔试的,按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2.面试资格确认。医学影像专业岗位、康复技术专业岗位和面向大专学历毕业生招聘的临床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的临床专业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名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安排有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专业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不安排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或形成不了竞争的,经市卫健委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聘用。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3.面试。医学影像专业岗位、康复技术专业岗位和面向大专学历毕业生招聘的临床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的临床专业岗位按照实际报名并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安排有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安排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招聘专业岗位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时,安排有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安排笔试环节的专业岗位直接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求职动机等情况。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招聘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健委统一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由市卫健委就招聘情况形成备案报告,经市编制、人社部门共同盖章后逐级上报上级编制、人社和卫健等部门备案。

  (八)相关要求及待遇。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调动。2.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聘用后,由省级财政对其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的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经费。3.特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管理。特招的大专学历人员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单位编制管理。4.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5.特招生应在服务期3年内考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学历特招生职称晋升时,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享受1次提前1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咨询电话: 0371-69820760/69879685(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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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新密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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