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红旗幼儿园招聘保教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18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焦作市中站区红旗幼儿园招聘保教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站区红旗幼儿园非在编保教人员22名。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保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师16名,保育员6名,共计2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阳光、有爱心;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普通话标准;热爱幼教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4.年龄要求:
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幼儿教师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学历具有同等效力;
6.资格要求:
幼儿教师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持有保育员资格证。
7.尚未毕业的2020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本人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宜报名和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1.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参照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班主任补贴等;
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缴,连同单位应缴部分一并缴社保账户);
3.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相同。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18日
2.报名地点:中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391-2945907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另需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应招聘岗位数的3倍以上,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两科,保育员笔试内容参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保育员基础知识》及《保育员技能》两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中站区政府网(www.jzzzq.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幼儿教师面试教材采用中站区现行幼儿园的教材,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保育员面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面试成绩得分),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综合成绩在中站区政府网(www.jzzzq.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个人信用状况等材料。
(五)岗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编外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由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且本人同意,再续签2年;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中站区纪委监察委派驻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