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考试选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9-12-1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考试选用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市委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实施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用计划

  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共计划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67人。具体选用职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限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历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财会金融类、理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监所管理类、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

  4.报考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郏县纪委监委机关的考生须为河南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河南省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报考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巡察数据信息中心的考生须为平顶山市市直及各县(市、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年龄在35周岁(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报考市纪委监委机关的考生年龄须29周岁(1989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选用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报名时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考公告及与本次公开考试选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以下网站发布: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ds.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pdsgbks.com)、平顶山新闻网网站(http://www.pdsxww.com)。

  (一)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登录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20.194.152.37/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随后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7:0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申请和相关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2019年12月21日17:00前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或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于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12月2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后,自行下载打印《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选用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选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指定工作网站上统一公布。对拟选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3日17:00 前按相关通知要求填写《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12月26日9:00 至12月28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2020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缺考、作弊或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上旬登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ds.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pdsgbks.com)、平顶山新闻网网站(http://www.pdsxww.com)查看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审查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平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竞争同一职位人数较多需组成多个面试组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详见附件5。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应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二)考察。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用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用人选。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公示和借调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用的,借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拟选用人员应脱离所在单位工作,不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选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选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通报有关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ds.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pdsgbks.com)、平顶山新闻网网站(http://www.pdsxww.com)为本次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信息发布的专用网站,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选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5-2665671

  0375-2979950

  0375-2979951

  0375-4970568(技术)

  附件:






  平顶山市公务员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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