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5月30日8:00—6月10日17:3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工作人员2名,详情见《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6.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个人活动轨迹及日常体温监测登记,如实填写“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附件3);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出个人健康状况承诺,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加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加试等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加试等环节时,需提供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形式
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实行自主招聘,由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制定招聘方案,组织考生报名、考试、考核。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面试工作。
五、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30日8:00— 6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将①身份证。②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③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④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英语等级证。⑤《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3190423@qq.com。
报名邮件命名规则:“应聘学科+学历+专业(方向)+姓名”。
以上1-4项材料可拍照上传,与报名表、信息表一并发送,所有附件单个上传,请勿打压缩包(避免丢失信息)。
3.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考核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市公开遴选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入面试或考核,具体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395-2151252
邮 箱:913190423@qq.com
网 址::http://www.lhswjw.gov.cn/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老街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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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预防保健门诊部
文章来源:http://www.lhswjw.gov.cn/viewnews.aspx?id=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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