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封市直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2020-08-0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开封市直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须知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市直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一、考点防疫须知

  (一)科学设置考点考场

  1.各考点要在考点入口处设置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要根据本考点考生人数设立充足的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询近14天内行程轨迹,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排队入场、离场时要求间隔1米以上。同时,设置凉棚和临时观察室或体温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每个考点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每30个普通考场应配备1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备有医用防护口罩、速干型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一人一间,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当天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

  3.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的房间,考试前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必须使用分体空调。也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在使用电风扇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4.普通考场安排考生座位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座位横向、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均匀布置考桌。

  (二)做好消毒工作

  1.开考前,考点学校应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

  2.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点学校应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

  3.隔离考场要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隔离考场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三)配备防疫人员及物资

  笔试期间每个考点须至少安排一名专业医生和一名防疫人员,考场数量大于30个的考点须至少安排两名专业医生和两名防疫人员驻点值守。专业医护人员须携带必要的医疗用品、 疫情防护用品以及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含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含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测温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准备。

  二、人员防护、防疫管理须知

  1.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普通考场监考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和考试过程中均要全程佩戴口罩。

  3.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所有考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5.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备用隔离考场考生散场时要引导考生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有序离场。

  6.监考人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7.备用隔离考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需单独记录,按照考务要求装入备用试卷袋内密封并消毒后交回考务办,袋面信息须记录完整。

  三、考务工作人员防疫须知

  1.在选派考务工作人员时,应提前做好健康情况摸排工作,要求考务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不得选派防疫健康码非绿码,考前3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近1月内有出境史或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各地还需提前安排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务工作人员,确保笔试工作正常进行。

  2.考务工作人员笔试当天报到时应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3.考务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况以外,笔试期间应全程佩戴。

  4.笔试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驻点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5.考务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应急处置程序

  1.笔试当天进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本人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现场测量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如是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如是考务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予以替换。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3.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健康相关情况,由人社部门和考点学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理。

  4.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开封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实施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文章来源:http://rsj.kaifeng.gov.cn/news/6889.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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