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驻马店市商务局所属海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驻马店市商务局所属驻马店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工作需要,2020年驻马店市商务局所属驻马店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驻马店市商务局所属驻马店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动物检疫1名、植物检疫1名、公共卫生1名、食品1名、机电1名、化学1名、统计学1名、国际贸易2名、电子商务1名、法律1名、文秘1名、财务2名、英语1名、计算机1名、生物技术1名。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驻马店市商务局所属驻马店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zhumadi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真实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11月17日10:00至11月20日12: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2科,计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工作将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另行发布。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笔试、面试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执行。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省市人民政府有明确加分政策外,其他特定群体人员省市人民政府有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50%+《申论》×50%+政策加分。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上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上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商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商务局:0396--2795153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zmd.lss.gov.cn/node/6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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