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聘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8:00至2月5日17: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新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尽快建成、投入运行,发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民生,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委拟从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人数

  面向市直取消收费的差补和自理事业单位选聘5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遵规守纪,热爱政法综治工作;

  (二)市直取消收费的差补和自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军转安置人员除外);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以后出生);

  (五)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熟练输入中英文内容;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七)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八)不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视其所犯错误性质和现实表现综合研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笔试及面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1年2月3日8:00至2月5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市委政法委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3月10日8:00-3月13日9: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可降低比例为2:1,降低后仍不满足比例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调整或核减相关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公告。

  3.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含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公文写作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21年3月13日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若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考试时间,将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情况,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市委政法委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缺额的,由市委政法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市委政法委作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3699051

  监督电话:3696309(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2054494(非报名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聘范围,改变选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新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xinxiang.gov.cn/sitesources/xxsrsj/page_pc/xwzx/gsgg/article301e471ab2944ceb9c00f700c1631e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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