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8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领航学校北校区(凌寒街与巡航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经组织调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各专业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要求等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岗位分配;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考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领航学校北校区(凌寒街与巡航路交叉口东南角)。
3.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2)有效身份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可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文件(原件或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4)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证明(附件4,单位加盖公章)。
4.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现场报名要求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二)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面试资格凭条,考生可按照凭条上明确的时间和方式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当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超过5:1时,该岗位增加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增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因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增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仅作为考生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体育、音乐和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其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80分以上(含)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经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其报考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一)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因考生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和聘用
依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聘人员师德、遵纪守法、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限内,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根据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上发布,其它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告等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航空港实验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航空港实验区内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五)拟聘人员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实验区工作之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开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经航空港实验区组织人社局审验后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因不能完善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实验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56591719
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371-8619819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021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zhkgq.gov.cn/gkzp/512148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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