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招聘公告

2021-07-0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24时,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是国家邮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是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的基础服务、技术支撑和规制保障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端正;

  4.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中高级职称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24时。

  2. 报名方式:下载《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以“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文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anquanzhongxin@spb.gov.cn邮箱。

  笔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交给考务工作人员:

  ①《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

  3.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国家邮政局网站、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统筹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写作功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配性等。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如不足5: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若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按通过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未进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派出考察组,到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如体检不合格、被考察人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邮政局网站、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在备考和往返笔试、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提供健康码。

  咨询电话:010-69943820



  文章来源:https://www.yzyaqzx.cn/a/18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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