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封兰考县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1-09-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开封兰考县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兰考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高中教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升兰考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兰考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兰考县高中教师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5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同时需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同时需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兰考县范围以外的在编在岗应聘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电脑端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四)报名程序:

  1.登录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www.zhaopinya.com),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单位”和“岗位”,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

  5.应聘者报名时应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五)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考务费30元/人,2021年10月16日17:00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彩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技术咨询电话:17513362876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2∶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3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体检仍有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兰考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动,相关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71-26985489,0371-26985831

  监督电话:0371—26968959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不要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h-p8qVS8nvDniTPrfuC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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