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报业集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09:30-16:30,报名地点:郑州市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集团523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郑州报业集团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到郑州报业集团下属的郑州日报社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郑州日报社,正县级规格事业单位,经费自理,隶属于郑州报业集团。
主要职责:负责《郑州日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具体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捷地反映我市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建设成就,全方位展示改革开放成果、风土人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批驳歪理邪说,弘扬社会正气,努力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舆论监督;努力提高《郑州日报》的宣传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和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员岗位
郑州日报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其中新闻采编岗位7名,财务管理岗位3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4.具有新闻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或具有财会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以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10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等;
5.历次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使用的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满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新进入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09:30-16:30。
地点:郑州市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集团523室
3.报名时须交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统一的《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进入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察
考察由郑州报业集团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通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注意听取群众意见。
因考察中发现人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出现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影响考察结果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一)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2.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规定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取消工作人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18638929925 0371—67180721
纪检监督电话:18638929586 0371—67185351
文章来源:http://public.zhengzhou.gov.cn/D1703X/616770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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