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乡红旗区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材料作文》,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30,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红旗区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红旗区应急工作需要,2022年红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2022年红旗区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五)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和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红旗区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并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人员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7月27日17:00)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00期间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2022年红旗区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A4纸),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9:00期间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q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减招聘名额。调整的情况将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和脱贫攻坚监测对象报考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7月28日8: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2楼209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攻坚监测对象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测量,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专业知识和材料作文》(5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2年7月28日8: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2楼209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2022年红旗区公开招聘应急防汛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将发放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资格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电话通知),自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降低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www.hq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按照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试用期满后,由人社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防疫相关要求
此次笔试时间将于2022年7月31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安全顺利应考,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政策,并在参加考试时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阴性证明和如实填写的纸质《考生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3)。
入新须提前报备。所有入新人员须提前在“放新办”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间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入新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聚集,必要时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招聘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q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时刻关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qq.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
(六)本方案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qq.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6&id=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