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已发布,计划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9月26日17:00,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地矿大厦,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地质服务提供强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引进符合中心重点领域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参加中国·河南第五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通过招才引智平台,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是省地质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由原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河南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河南省地矿信息中心组建而成。主要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任务,具体承担规划编制、调查评价、勘查、勘探等技术工作。建设测绘地理信息、航空物探遥感等支撑矿产勘查工作的专业平台,为各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全省地质勘查行业、矿产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河南省地质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中心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硕士研究生30人。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2022年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地质类及相关、相近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地质事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省招才引智大会平台、河南省地质局网站(网址:http://dzj.henan.gov.cn/)和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网站(网址:http://chy.hndkj.cn或http://www.hnhyzx.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9月26日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地矿大厦,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712房间;报名电话:0371-63895625 15838358879,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场所;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按照要求提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在校成绩单以及其他体现学习研究方向、个人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3张1寸彩色近照。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9月26日17: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按照要求提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在校成绩单以及其他体现学习研究方向、个人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及1寸彩色近照(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76837023@qq.com;同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及3张1寸彩色近照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8号地矿大厦7楼712,联系人:李老师,0371-63895625。邮件接收日期截至9月30日。
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电子版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清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报名资料不全的,告知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报,在规定的时间报名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考试确认时审核比对。
(4)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组织人事科进行咨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1-63895625。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职业资质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委托具有职业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考生须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人员名单及领取时间以河南省地质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中心党委研究后,上报省地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河南省地质局网站和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入职承诺书》,按照中心及相关要求,按时报到并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间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63895625
监督电话
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0371—67712570
省地质局局直机关纪委:0371—86536575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文章来源:http://dzj.henan.gov.cn/index/index/indexd2xq.html?id=646&type=78&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