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7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产前诊断医生、生殖医学医生等岗位共30个,其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9个,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21个。具体岗位条件、专业等要求详见《许昌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xcfybj.com/)、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0日。

    报名材料:①《许昌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可登录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下载);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⑥专业技术职称证;⑦规培证或完成规培的证明;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或相关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护理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提供护士资格证,如果被录用,入职前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csfyzp@163.com。邮件命名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0374—3369697,1561727952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将逐一查实应聘人员的资料信息,一经发现信息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直接参加面试;本科学历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1.笔试:应聘者参加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40分。

    2.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分。

    3.面试:根据岗位招聘需求计划,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总和,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的应聘者可以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50分。

    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应聘者综合成绩。

    应聘者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所取得的成绩总和,即为该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科学历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进入复试)。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关注许昌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或公众号。

    (五)公示和聘用

    医院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医院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鉴定合格者,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鉴定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市卫健委人事科、机关纪委及医院党办全程监督下进行。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xcfybj.com/detaillist.aspx?lmid=9&wzid=2827

\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