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6-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17: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新华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我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00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小学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4.本科及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学籍的;

    ③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⑤已被新华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⑥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⑧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

    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⑨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⑩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有关公告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www.xinhuaqu.gov.cn)官网、新华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xhqjtj)发布,该网站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3年6月9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电脑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报考学科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3.资格初审。2023年6月9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18: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学科。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

    4.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4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2023年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根据报名网站指示进行操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完成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新华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最高加5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①根据《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华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②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③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④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分学科按与拟招聘学科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若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人员与拟招聘学科人数比例低于3∶1,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A4纸)。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之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学科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学科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体检递补的方法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设岗单位范围为新华区教体局所辖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本人选择确定设岗学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意愿学校岗位一旦选定不允许改动和相互调换。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按人事代理相关程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新华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新华区纪委、新华区人社局、新华区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媒体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190189

    本《招聘简章》由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4887388   0375-3783309

    附件:




    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huaqu.gov.cn/contents/11590/581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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