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阳市平桥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已发布,计划选任165人,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桥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平桥区2023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平桥区本次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6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3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3名(其中根据法院审判需要选任具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1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担任人民陪审员不能超过两届。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可以申请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6日。公告期三十天。
随机抽选候选人,由平桥区司法局会同平桥区人民法院、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从本辖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平桥区司法局将通过电话、实地访问等方式征求随机抽选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3年9月6日之前向平桥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要求:本辖区内常住居民)、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需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征求意见书》一式三份。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3年9月6日之前向平桥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需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征求意见书》一式三份。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可扫公告下面的二微码打印,可到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来水公司对面北区市场北门上坎)或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领取。
(二)资格审查
平桥区人民法院、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三)确定人选
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拟任公示
由平桥区人民法院、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电话:0376-3775312
特此公告
(扫码可下载报名表)
(扫码可申请报名)
平桥区司法局 平桥区人民法院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
2023年8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ypingqiao.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1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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