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招聘实用型人才公告

2024-04-0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招聘实用型人才134人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招聘实用型人才134人公告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国家爱婴医院,洛阳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龙头单位,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地市级医疗机构,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两筛”“两癌”等民生实事定点筛查机构。医院现由通衢院区、文仲院区(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嘉豫门院区三个院区和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成,总占地面积247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为2500张。其中,位于洛阳高铁龙门站对面的通衢院区为主院区,科室设置齐全,专科特色明显;文仲院区(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位于洛龙区文仲大道与洛宜路交叉口,按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将成为洛阳市和豫西地区的区域性儿童诊疗中心。全院在职职工总数为1728人,专业技术人员1659人,高级职称178人,硕博281人。

  医院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四大部,建设有六个临床中心(河南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洛阳分中心、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新生儿质控中心、洛阳市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中心、洛阳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四个研究所(洛阳市生殖医学研究所、洛阳市男科医学研究所、洛阳市围产医学研究所、洛阳市儿科医学研究所);三个重点实验室(洛阳市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洛阳市儿科学重点实验室、洛阳市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医院为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单位、河南省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单位、河南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单位、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儿童保健科为河南省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基地,妇产科、新生儿科、生殖医学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康复科为市级特色专科。

  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面向社会招聘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13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1.本科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2.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中级职称: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医师及以上职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护理、助产岗位: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在校大学生2024年7月31日后毕业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4年实用型人才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fTCdg9)或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医院将根据考生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发布考试通知,请考生关注医院官网招聘公告。医院对考生个人信息保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则报考此岗位的人员需先进行笔试。护理、助产岗位招聘另增加实操考核。

  1.笔试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提前登陆查询。考生应按照公布的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将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考生自主登录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在面试前需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须填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4年实用型人才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审核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历任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2024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等。若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请提供规培单位开具的通过规培考核证明;若正在规培期间,还未参加规培考核,请提供规培单位开具的规培时间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4)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此项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与实操内容面试采用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实操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护理专业知识进行与医疗相关的有关临床操作,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的计算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护理、助产岗位若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无笔试,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总成绩将在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执行院内聘用待遇。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医院纪检监察室)

  0379-6333331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B3LEScMd0PITNNu1-f9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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