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于从事烟草行业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毕业年限等要求。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补充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以便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4年或2023年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就业手续齐全。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在上年8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材料;
5.截止2024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6.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烟草行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回避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回避管理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全省系统各级单位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说明,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