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简章

2024-04-2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简章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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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及编制保障工作方案》(豫卫办〔2024〕12号)和《驻马店市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及编制保障工作方案》(驻卫办〔2024〕16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以来符合条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稳就业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项招聘对象为2021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3.工作的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村卫生室或一体化管理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准考证领取3个环节。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详见附件1),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网上打印的《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4:30-17:30,4月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市卫健体委13楼1308室。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提出初审意见。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根据审核情况,对符合专项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分类确定招聘方式。

  3.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在审核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考核和笔试。

  1.考核

  对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或经过公开招录且在公示录用名单范围的,通过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工作由市工作专班组织统一领导,各县区卫健体委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笔试

  对符合“免试注册”政策,但尚未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未在公开招录公示录用名单范围的,通过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笔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有关事项

  考核和笔试合格通过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由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zhumadian.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与考试同步进行,由各县(区)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六)公示和上报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市工作专班将考核考试结果、体检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完成入编手续,所需编制统筹从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且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严守各环节工作纪律。市工作专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项招聘和编制保障工作。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中共驻马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驻马店市教育局、驻马店市财政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zhumadian.gov.cn/node/15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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